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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年)》发布

发布者:新华社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:2019-11-05浏览次数:2161

为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《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年)》,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,加快提升管网收集效能,全面加强污水源头管控,其中新建小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。

方案指出,优先补齐城中村、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设施短板,全面开展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,对已建城镇生活小区内部、单位内部和企业内部排水管网深入实施分流改造,做到“能分则分、难分必截”。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,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。

同时,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,严格实施排水许可制度。从事建筑、餐饮、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,包括洗车、理发、汽修、加油等产生的污水在进入市政管网前,需经过隔油池、沉砂池或毛发收集器等预处理装置,避免市政管网堵塞。

根据方案设定的目标,经过3年努力,全省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,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;基本消除城中村、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;基本消除黑臭水体;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提高到100mg/L以上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。

2019—2021年,全省力争新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76个,建设规模为412.4万吨/日;力争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项目213个,改造规模为808万吨/日;力争新建和改建城镇污水管网长度4189公里;力争新建和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项目18个,建设规模为7055吨/日;力争新建和改扩建城镇污水再生利用项目11个,建设规模为28万吨/日。